各位同學好:

依本校「教學助理實施要點」辦理本系教學助理聘任事宜,如欲申請教學助理請詳閱下列事項:

一、【申請資訊】

  • 即日起至2026/1/5前與老師討論並確認教學助理事宜
  • 2025/12/3-2026/1/6前繳交成績單及教師簽名後之教學助理申請書至系辦公室
  • 2026/2/2申請系統再度開放

1.契約書於線上申請並完成流程後請雙面列印三份請教師、教學助理簽名後送至系辦公室,系辦公室將協助同學統一送秘書室用印。用印後的契約將由教師、教學助理及系辦公室分別留存。

2. 同學填送教學助理管理系統線上申請表後務必請授課老師於教學助理管理系統點送。

3.請同學務必詳閱並確實填列申請系統上每個項目,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4.課程助教申請表上註記為「跨領域課程教學助理」者,請選擇「教務處教學助理」、「EMI課程」需申請「EMI教學助理」,其他課程於申請時請選擇學務處教學助理

5. 如欲申請「EMI教學助理」者需符合EMI TA規定條件。 相關規定如下:

【EMI聘任資格】

  • 一般資格:須提供 CEFR B2(含)以上「聽、說、讀、寫」英語能力之證明。
  • 英檢採認
    • EMI TA 聘任不限英檢種類。
    • 獎勵金發放須依教育部規範,僅接受教育部指定英檢成績(附件2
  • 國籍(外籍生)
    • 英語為官方語言/通用語言之國籍者,得免除 EMI TA 聘任英檢要求。(適用國籍請見附件3)。
  • 其他情形
    • 若申請人具「非英語系國家之雙語學程/學歷」,或其英語能力難以直接判定者,需補充佐證資料並由 OBE 進行審查(必要時面談)。

備註:自114-2起不再放寬聘任資格,課程抵免不適用。

6.如未曾於師大支領任何費用者,請務必連同帳戶影本及ID影本一併送交系辦公室(報薪資用)。

以上說明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公室。

資工系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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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教學助理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