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資訊工程學系第二階段口試公告】
口試注意事項
- 考生請依公告時間進行報到,攜帶准考證或身份證明文件。
- 依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屆口試時間尚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口試機會。
- 口試時間中包含至2-3分鐘自我簡介。
- 口試期間得使用電子簡報,口試會場備有單槍投影機及筆記型電腦(內含簡報軟體)。
- 考生如欲使用電子簡報,當日口試前自行攜帶電子檔案至系辦公室,我們將由專人協助辦理。
- 考生服務電話:(02)7734-6655(請洽陳姿婷小姐)。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資訊工程學系第二階段口試公告】
口試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