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特殊績優表現師資培育生甄審】

旨揭「特殊績優表現」係指曾於高中(職)時期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之各項競賽、比賽,包括技藝(能)類、運動類、科學類、人文類、音樂類或藝術類等六項,獲得前三名(等)個人或團體獎項,且持有獲獎證明者。

請鼓勵符合報名資格之112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一年級新生,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向所屬師資培育學系提出申請;並由各師資培育學系審查後提出推薦,於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統一送交師資培育學院師資培育課程組彙辦。

檢附旨揭甄審作業規定暨申請書(詳如附件),電子檔案請逕向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網站/資料下載/師資培育課程組/師資培育課程表單下載參用。

承辦人:陳怡雯
電話:02-77491232
電子郵件:z59001@ntnu.edu.tw

1121029278.pdf
112特殊績優表現甄審規定及申請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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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特殊績優表現師資培育生甄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