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傑出教學助理遴選」】

為確保教學助理表現優良,有效達成協助教師傳遞優質課程內容,提升教學助理整體教學品質,依據本校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要點(附件一)辦理遴選,肯定教學助理對教學之貢獻。
凡本校在校教學助理符合申請資格,曾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擔任教學助理,其教學助理期末課程表現評鑑分數達4.0分以上者(5人以上填答),可提出申請。
本學期申請日為112年9月4日(星期一)至9月18日(星期一),申請人於期限內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並繳交申請書(附件二)與其授課教師之推薦函(附件三)。

1121021763.pdf
附件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要點.pdf
附件二、111-2學期傑出教學助理申請書.pdf
附件三、111-2學期傑出教學助理遴選-教師推薦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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