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本案係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8款之規定,教育部訂有「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詳如附件三),用以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希協助經濟負擔重之「在學中已申請就學貸款之弱勢學生」及「畢業後符合撫育12歲以下子女或平均月收入未達4萬元等資格之貸款人」,原則由政府主動進行補助資格審查作業,確認貸款人之補助資格後,再由承貸銀行通知並實際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在學貸款人最近一學期本金或非在學的貸款人一年本息,以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
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112年6月1日10時起至8月31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貸款人亦可於112年7月10日10時起到9月15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6時)。
(二)台北富邦銀行專線電話:02-8751-6665轉5。
1120022365.pdf
附件一_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pdf
附件二_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22201738號函.pdf
附件三_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