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 本校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至111年9月30日止)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附件1)。

二、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並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爰辦理旨揭方案,獎助學生擔任課業輔導員,提升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申請期程及方式如下:

(一)申請期程:111年9月5日(一)起至111年9月30日(五)止,並於111年10月12日(三) 於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通過名單。中心將依經費來源調整通過申請之件數,相關訊息請見中心網頁行政公告。

(二)申請方式:

1、填妥「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附件2),核章後於申請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

2、經審查通過之課輔員,需於課輔結束後提交課業輔導學習紀錄。

3、相關表件亦可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中心首頁→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址:https://www.ctld.ntnu.edu.tw/

本案洽詢窗口:教發中心陳儀婷小姐(02-7749-1892;c31430@ntnu.edu.tw

  • Post author:

【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 本校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至111年9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