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理學院從事強化學術研究經費使用要點」第六、七、八點辦理。
二、請依前揭要點內容,踴躍申請下列項目:
(一)博士生優良論文獎
(二)理學院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優良獎。
(三)系所專家工作坊(依會計室規定,請先向校外申請補助,本院配合撥付補助款)。
三、前項第 (一) (二)補助案由系上推薦後送交理學院審議,系辦公室受理申請文件至111年4月6日(星期三)中午止,並於4月8日(星期五)召開「學生輔導與獎懲委員會」討論推薦事宜(理學院將於4月21日(星期四)召開院學術發展委員會審理各項申請案)。
四、旨揭要點及相關表格可至理學院網頁「服務資源\法規章程\經費法規」下載電子檔使用(https://www.cos.ntnu.edu.tw/index.php/home/resources/constitu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