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畢業離校彈性措施】學位考試及論文定稿繳交(離校)期限延長至111年9月30日;因應期限延長,有學生欲補申請於本學期學位考試者,至遲請於111年7月6日(三)前繳交資審階段相關文件至系辦公室

一、依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563號函辦理。

二、配合前項教育部來函,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論文繳交暨畢業離校期限修改如本網址:http://www.aa.ntnu.edu.tw/files/archive/5999_9ca99433.pdf;相關畢業離校流程將公告於教務處網頁「畢業」專區。

三、各系所繳交110學年度第2學期預估畢業學生名單業已截止,惟因應期限延長,如有學生欲補申請本學期學位考試,請最遲於111年7月6日(星期三)前繳交資審階段相關文件至系辦公室(鄭香玲小姐 02-7746-6656;angel@csie.ntnu.edu.tw),逾期不予受理。

補充資訊:

(1)依照彈性措施,提醒同學為學位考試結束後到領畢業證書離校這中間預留一段時間,主要原因是為了有餘裕時間確保論文修改品質,以及在離校流程時間上可緩衝作業時間。

(2)倘未能於延長時程內完成學位考試、論文定稿繳交及畢業離校流程,學生應依規定補繳次一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費。

(3)本系111年3月23日公告【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及論文考試階段應繳資料】請點看:https://www.csie.ntnu.edu.tw/index.php/2022/03/23/2022-03-23-3/

2.本系111年5月12日公告【研究生申請視訊學位考試及延長離校截止日】請點看(除學位考試及離校時間再延長至9月30日外,其餘規定仍適用):https://www.csie.ntnu.edu.tw/index.php/2022/05/12/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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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畢業離校彈性措施】學位考試及論文定稿繳交(離校)期限延長至111年9月30日;因應期限延長,有學生欲補申請於本學期學位考試者,至遲請於111年7月6日(三)前繳交資審階段相關文件至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