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5學年度「許定烽余惠順獎學金」

​一、​​旨揭獎學金每學年獎助1名,每名獎學金金額2,000美元(以新臺幣金額核發)。
​二、​​申請資格如下:
​(一)​​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有具體生涯規劃,且積極參與產業實習,以提升就業力者。
​(二)​​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系年級排名達前30%者;碩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GPA)達3.38 以上者。
​(三)​​有積極學習態度,具有相關實習經驗,及完善的職涯規劃,且有參加當年度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中心舉辦之實習故事競賽者。
​三、​​檢附「許定烽余惠順獎學金設置要點」1份。

許定烽余惠順獎學金_設置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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