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補助】114學年度第1學期「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申請至114年5月2日截止)
一、依本校「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及其施行細則(如附件)辦理。
二、為鼓勵本校學生赴外進修,本校特訂定前揭補助辦法,請各院鼓勵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出國(已確認取得本校之赴外交換核定資格者)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
(二)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三、獲補助學生相關權利義務摘要如下:
(一)獲補助學生每學期須於境外學校修得等同本校至少2科或6學分且需及格,另修課期間仍須於本校註冊繳費保有學籍(不可休學或畢業),惟不需選課,詳情可洽詢教務處註冊組及研教單位。
(二)獲補助學生出國前,本校與選送生簽訂行政契約書,核定經分二期核撥。獲補助學生於出國前,備齊本人護照個人資料頁、交換校核發之入學許可、簽證及新臺幣帳戶資訊向國際事務處請領第一期款項(核定補助款百分之八十)﹔於進修期滿返臺後兩周內備齊結案文件向國際事務處請領第二期款項(核定補助款百分之二十)。
四、申請網址:
(一)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1、交換生:赴外交換生申請獎學金使用 「 赴 外 交換 生 系 統 」(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於線上申請赴外甄選之同時一併申請獎學金。校級甄選時間為113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院所級甄選時間請洽各院所承辦人,本系交換生甄選請洽系辦公室鄭香玲小姐
2、雙聯生及訪問生:請於 「赴外獎學金系統」(僅供赴 外 雙 聯 及 訪 問 生 使 用 ) 申 請 , 網 址 :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S,須於113年5月2日前完成申請。
五、114年度赴外獎學金說明會已於本(113)年10月9日中午12時10分至13時15分辦理完成,相關連結如下:https://bds.oia.ntnu.edu.tw/bds/web/news-exvs/2024100902(影片連結)。
六、本項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114年5月2日下午23時59分前,詳細申請內容請至申請系統之最新消息下參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