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圓夢育才助學金(申請至113年10月31日17時止)

一、旨揭助學金每學期辦理1次,每名核發新臺幣1萬元整;申請期限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17時止。
二、獎助對象(含在職班學生)、名額及初審單位如下,請各單位至獎學金系統進行審查:
(一)身心障礙學生(14名):特殊教育中心。
(二)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新住民及其子女(47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原住民籍學生(24名):學生事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四)僑生、外籍生(35名):國際事務處。
三、為維護公平正義並保障學生權益,若同時具備兩類申請身分者,僅能擇一身分申請;本助學金以當學期未領有校內及政府設置之獎學金者優先核發。
四、檢附獎學金系統學生申請操作手冊中英文版乙份(如附件2)。

聯絡人:陳冠華
電話:02-77491073
電子郵件:framziska@ntnu.edu.tw

1131025943.pdf
附件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圓夢育才助學金要點.pdf
附件2獎學金系統學生申請操作手冊中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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