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113學年度第1學期晨光學習輔導計畫
為提供經濟或文化處境不利學生更多學習機會,透過參與教師開設之課程,以及教師的帶領與教導下學習,進而提升學習動機與成效,爰規劃旨揭計畫供未來有志從事教職或研究的經濟或文化處境不利學生申請。
申請資格:本校專任教師與符合申請書內條件之經濟或文化處境不利學生,每名教師、學生申請案以一例為原則。
申請時程:1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請填妥「晨光學習輔導計畫說明暨相關申請書」(附件1),核章後於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和平校區I文學院樸大樓103室)。
案件經審查後,將寄發通知予申請學生及指導教師,計畫通過學生須於本中心公告時間繳交學習報告(共6千字),申請學生及指導教師需參加交流會議,瞭解本計畫目的、執行事項及分享師生互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