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科技與工程學院燦坤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科技與工程學院於113年度獲燦坤清寒獎助學金捐贈,依設置辦法提供清寒學生獎助以十名為原則;惟因112年度獎助名額未用盡,113年度獎助名額擬為本院學生8名、本校其他系所學生6名,並依實際申請狀況,名額得互相流用,以期達到最大的助益。
獲獎學生依本辦法規定,於審核通過後核發新臺幣伍萬元整;待依規定(獲獎後一年內)完成相關服務,再核發新臺幣伍萬元整;請詳見「科技與工程學院燦坤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第十條內文。
本辦法及申請表,請至本院院網-服務資源-表單下載,網址:https://www.cot.ntnu.edu.tw/index.php/documents/;或洽鄧小姐,校內分機3334或電話:(02)7749-3334。
申請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4時截止;請申請學生依規定於繳件期限內繳交電子檔並由申請學生或協助彙整之系所於期限內將完整資料(含簽章)送至科技與工程學院院辦公室,以進行後續相關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