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112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欲申請者請先聯繫系辦游子萱小姐
一、申請資格為本校日間學制在學之僑生、港澳生或外國學生,需熟稔中文,
如已辦理登記修習在案,或業經教育部專案核定為外加師資生、經本校甄選為教育學程生等已具師資生資格者,毋需再行申請。
二、經審查符合登記資格者,應修習教育部111年11月25日臺教師(二)字第1110113372號函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詳師培學院網頁),並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修課。
三、重申此登記修習管道,提供學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俾利未來返回僑居地或原籍地從事教育工作,非屬正式師資生資格,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半年教育實習及取得我國教師證書,請系所務必明確轉知學生瞭解後始提出申請。
四、旨揭學生如欲取得我國教師證書,應經由教育部專案核定外加師資生、本校辦理教育學程甄選等管道,取得正
式師資生資格,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師資格考試及半年教育實習等必要階段。
五、檢送「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申請表」(附件2),同步公告於師培學院網頁/資料下載/師資培育課程組/師資培育課程表單。
六、申請表請於113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將核章紙本送至師培學院課程組 , 電子檔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imqqhair@ntnu.edu.tw,俾利選課系統登錄作業。
01_112-2僑外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_函.pdf
02_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申請表(OO系).odt
03_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