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輔導員】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第2階段申請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附件1)。
二、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並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爰辦理旨揭方案,獎助學生擔任課業輔導員,提升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申請期程及方式如下:
(一)申請期程:113年4月8日(一)起至4月30日(二) ;5月3日(五)於本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通過名單。課業輔導員一學期以獎助一次為原則,將依經費調整通過件數。
(二)申請方式:
1、填妥「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附件2),核章後於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
2、經審查通過之課輔員,需於課輔結束後提交課業輔導學習紀錄。
3、相關表件亦可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中心首頁→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址:https://www.ctld.ntnu.edu.tw/
1131009556.pdf
附件1_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pdf
附件2_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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