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短期研究案」】

一、依本校「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短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現正就讀本校研究所博士班在學一年以上且未滿四年者,出國短期研究以1個月為限,並以當年度11月底執行完畢為原則,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
三、有意申請之博士生,請於預定出國日期前2個月提出申請,並請將申請文件紙本一式三份繳交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電子檔請另傳送至:se606@ntnu.edu.tw。
四、檢附旨揭作業要點、計畫申請表、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
五、如有問題,請洽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卓映君小姐,聯絡電話:校內分機1319,電子信箱:se606@ntnu.edu.tw。

1131001713.pdf
1計畫申請表.odt
2成果報告.odt
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短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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