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全國農業金庫112年度獎學金

活動目的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農業金庫」)為鼓勵農業相關系所學生認識農業金融業務,培育未來農業金融相關人才,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特舉辦本活動。

實施學校系所、名額及作業期間

  • 學校系所:國內公私立(科技)大學院校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商學管理、資訊、永續發展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學生。
  • 名額:共十名。(凡就讀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系所之學生,得優先考慮,其所占名額以總核定名額之三分之一為原則,另保留資訊相關科系二名)
  • 作業期間:本獎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五日截止,預計六月十五日前公布獲獎名單。

申請資格

受理對象如下:

  • 目前就讀學士班三、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
  • 若申請者為學士班四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始具申請資格。
  • 限本國籍在學學生申請;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如下:

  •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表格請見附件)
  • 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 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 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及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獎學金額度及領取期間

經審查通過之得獎者,每名每月新臺幣五千元整(領取期間自一百十二年九月至一百十三年六月共十個月)。 具第柒點第一項第一款情形者,農業金庫得向得獎者請求返還所領獎學金。

申請程序

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詳實填寫相關表格,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除本項第七款外,如有缺件或內容不齊全之情況,視同資格不符:

  • 「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 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 獎懲紀錄證明。
  • 自傳(如表三)。
  • 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 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申請人將前項備審資料依序置入信封後,於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出,以利後續作業。

評選及公告

  • 農業金庫就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與評選。
  • 經農業金庫評選得獎者,除公告於農業金庫網站外,同時發函至各得獎學生系所辦公室協助公告得獎名單。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或取得得獎資格後,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或申請之文件內容與事實不符者,農業金庫將不予錄取或取消得獎資格。
  • 申請人如曾獲取農業金庫歷年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錄取,經錄取者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學金。
  • 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由農業金庫解釋之。
    附件1.odt
    電子來文1120007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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