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畢業】 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於111年10月至12月份畢業離校作業(有需求者請每月10日前於系統提出申請)

一、依本校學則第76及104條規定:研究生若已修畢規定科目與學分,於參加學位考試之學期未修習論文以外之科目學分者,得以其通過學位考試論文最後定稿繳交之月份授予學位證書。

二、學生符合前揭規定,請於10至12月份之各該月10日下午5時前於「學位考試申請與審查系統」提出申請(送件後請務必通知系辦公室鄭香玲小姐0277496656;angel@csie.ntnu.edu.tw)。

三、學位考試申請與審查系統操作手冊請逕由教務處網頁—「畢業」—「研究生」—「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https://www.aa.ntnu.edu.tw/graduation/super_pages.php?ID=0graduation2&Sn=339)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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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畢業】 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於111年10月至12月份畢業離校作業(有需求者請每月10日前於系統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