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 data

【各學系所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登記事宜】

敬請轉知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僑外生,依規定檢附資料於5/10向所屬學系所申請。

1.依據本校「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附件1)辦理。

2.本校僑生(含港澳生)、外國學生如已依規定辦理登記修習在案者,或僑生(含港澳生)如已具師資生資格者(即教育部專案核定之外加師資生、本校自行甄選之教育學程生),均毋需於本案再行登記。

copy data

  • Post author:

【各學系所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登記事宜】